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
位置:首页 > 太原 > 社保 时间:2021-11-16
转移条件: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是本人在户籍所在地办理,当参保人户籍发生改变时,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。 办理材料: 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《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》 《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》 《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出信息表》 其他(咨询各区社保机构) 办理方式: 参保人到转入转出地村(居)、镇(街)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。 办理流程: 转出: (一)申请人向养老保险服务大厅提交所需资料和申请。 (二)经办岗位对参保人缴费情况进行初审,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资料并一次性说明原因。 (三)柜台经办人员于月底前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归档。 转入: (一)申请人持上述资料至养老保险大厅提出转入申请。 (二)经办岗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,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资料并一次性说明原因。 (三)办理转入人员参保登记(或续保)手续,录入参保基本信息,并及时将资料移交个账股。 (四)个账股按规定办结转移手续。 办理时限: 参保人在本年度办理转移事项。 办理机构及地点: 转入地转出地:1、参保人村(居)委会。2、镇(街)劳保所3、区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。 咨询查询途径:通过城乡居保系统,业务经办窗口,电话咨询。 太原市各区社保局地址电话一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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